导语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在“冀时办”APP提交申请。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保定清苑区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户主本人或者户主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在“冀时办”APP提交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具有我区城镇独立户籍,达到法定婚龄的单身居民,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对待。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统一申请。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直接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流程:
一、申请。手机下载“冀时办”APP,实名注册完成后,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公租房”按步骤申请。
二、审核公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提交的申请信息后,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系统内的“多部门联审联查”结果完成审核工作。对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冀时办”APP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统一分配。
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后退回并反馈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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