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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通知

导语  2026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本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即可申请求职补贴。

  关于组织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减轻困难毕业生求职资金压力,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规定。现制定申报程序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6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本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符合以下七种条件其一,即可申请:

  1、享受低保家庭毕业生;

  2、2026年正在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即已申请通过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包括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

  3、残疾毕业生;

  4、烈士子女毕业生;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6、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金额参照往年,具体金额以保定市人社局后续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1、享受低保家庭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所有页,含封面)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需包含户口本所有页(含封面),需明确显示学生与户主为“父子”“母子”关系;学生户口已转出到学校,且家庭户口本无学生本人“转出注销”页的,还需提供学生在学校的户口单页,并在生源地开具学生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说明。

  (4)银行发放近半年低保金的流水单据一份。

  (5)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注:持有低保边缘家庭证的毕业生,学生本人享受低保边缘政策保障,符合申领条件;仅其他家庭成员享受低保边缘政策保障的,则不符合。

  2、享受2025-2026学年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含签字、盖章、日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内的申请学年需明确包括2025-2026学年。

  (3)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3、残疾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所有页,含封面)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4、烈士子女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烈士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所有页,含封面)一份。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所有页(含封面),明确显示学生与户主为“父子”“母子”关系;学生户口已转出到学校,且家庭户口本无学生本人“转出注销”页的,还需提供学生在学校的户口单页复印件,并在生源地开具学生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说明。

  (4)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一份。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所有页(含封面),明确显示学生与户主为“父子”“母子”关系;学生户口已转出到学校,且家庭户口本无学生本人“转出注销”页的,还需提供学生在学校的户口单页复印件,并在生源地开具学生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说明。

  (4)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6、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零就业家庭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所有页(含封面),明确显示学生与户主为“父子”“母子”关系;学生户口已转出到学校,且家庭户口本无学生本人“转出注销”页的,还需提供学生在学校的户口单页复印件,并在生源地开具学生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说明。

  (4)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毕业生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复印件(证件所有页,含封面)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截至毕业前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四、时间安排

  1、9月10日前,学生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求职补贴的学生必须提前通过“河北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和认证,提交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河北人社”APP个人信息认证确认截图。

  认证流程参考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av1y-5iHJCfqs_wban0HCw

  2、9月11日-9月15日,院系审核、公示及上报

  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上述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院系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通过适当方式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9月15日下午17:3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位申请者的纸质材料单独使用长尾夹固定,统一装在档案袋中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申请表、证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河北人社APP信息认证确认截图”顺序排列,请在每个学生首页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学生材料顺序与《**系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顺序一致。院系请填报《**系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系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3)、《**系毕业生学籍证明》(附件4)和《**系学生证件原件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由院系加盖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命名为“**系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材料”发送至邮箱:hdzz@ncepu.edu.cn。

  3、9月15日—9月20日,学校审核、公示及上报

  9月15日—2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提交保定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评定。

  联系电话:0312-7522626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仅需学生本人填写至“本人承诺栏”,“公示时间”栏及“材料接收”栏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填写。

  2、以上七种情况仅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请,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以国家助学贷款名义进行申报。

  3、所有证件复印件必须包含证件所有页(含封面),复印件必须清晰,并使用A4纸。

  4、所有资料请按照上述说明的顺序排列,并使用A4纸。

  5、所有资料涉及的名字须相同,如有不同,须开具情况说明。

  6、申请表及汇总表中所填银行卡号,必须为学生本人中国银行的卡号。

  7、附件中学生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其X必须为大写。

  8、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的学生务必填写《**系学生证件原件登记表》(附件5),人社局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此退回。

  9、本科毕业阶段已享受过河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4日

附件1 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 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附件3 毕业生去向统计表

附件4 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籍证明

附件5 学生证件原件登记表 附件6 登记确认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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