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导语 河北省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等。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200元—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内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毕业学校或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四)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救助标准:每生2000元-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
申请方式:高考结束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网址http://dxxsjz.hee.gov.cn)或向毕业学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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