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高阳三利中学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导语 髙阳三利中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秋季学期计划招收24个教学班,共计1200人。

  高阳三利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髙阳三利中学始建于1999年,以“励志、笃学、博爱、创新”为校训,以“全面发展重德育,以人为本抓质量”为办学理念。三利中学是传统名校,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校园育人环境,学习氛围,办学成绩,一直名列我县及周边各县前茅。根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公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我校招生片区内户籍(公共地址户口除外)、房产和持有我校招生片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片区范围

  计划:秋季学期计划招收24个教学班,共计1200人。

  范围:从县城三利大街南端北行至朝阳路西行至建新大街北行至迎宾路西行至锦华街北行至正阳路西行至与宏润大街交叉路口一线以北以东的县城区域,招收具有东街小学、西街小学、孙承宗小学、金鑫小学、西庄小学、西田小学招生片区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8:30—7月30日24:00,学生家长通过网上招生平台报名,8月13—16日,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现场审验资料的方式。2025年7月30日24:00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四、报名资格

  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申请入学,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以下A、B、C三类均为具备高阳县户籍(公共地址户口除外)的学生。

  (一)A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和房产

  (1)学生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2)学生随父母在祖父母处(至少父母一方同在户口簿)或外祖父母处 (至少父母一方同在户口簿)落户,其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常年同住,参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执行。

  (二)B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但无房产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

  (三)C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房产但无户籍

  本县户籍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一套房产落户多个家庭的,片区学校仅提供一个学位,由本家庭指定一名学生入学。

  (四)D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正式居住证和房产

  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高阳县以外户籍)同时具有:(1)高阳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居住证(不包括居住登记凭证);(2)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五)E类,仅具有招生片区内正式居住证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高阳县以外户籍)同时具有:(1)高阳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居住证(不包括居住登记凭证);(2)法定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等。

  学校将安排入户调查,核实学生及监护人在居住证住址居住情况。

  (六)符合优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学校依据县教体局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七)来我县就业、创业的“高水平人才”子女,可根据居住地就近优先在学校入学就读。【“高水平人才”包括:①省市(及以上)管专家;②经省市认定的青年拔尖人才;③经县委组织部评定的高阳英才;④持有燕赵英才卡A、B持卡人;⑤在院地合作中来我县就业创业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人才;⑥入驻我县全国500强企业的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符合以上“高水平人才”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报名信息

  (一)报名信息填报

  ⑴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填报。

  ⑵住房:①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按房产地址填报(学生的监护人在城区有两处以上房产的,仅能填报一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不得更改)。②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按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信息填报。

  住房位置填写要具体到XX路(街)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若没有具体小区名称,以路(街)名称或明显参照物表述。

  ⑶随迁人员子女,按要求填报户籍、住房信息,还需填报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

  (二)报名材料

  ⑴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学生户籍必须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与父或母一方或法律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否则不认定该生具有该学校片区户籍。户籍需上传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学生与监护人为高阳县以外户籍的,还需上传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

  ⑵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姓名信息相一致,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并能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则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且户籍未与学生在一起的,若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簿与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的户主页地址完全相同,且孩子父母双方能够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到龙湖公园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开具),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和规划用途不是住宅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需上传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人信息页、房产证档案号页;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和正在办理产权证的,上传购房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页、房屋具体门牌位置页、房屋交付使用时间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契税票据、公共维修基金票据及房产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等相关材料;房产证正在抵押的,上传抵押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信息页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⑷随迁人员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还需上传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六、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5年7月28日8:30—7月30日24:00

  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可按意愿选择仅公办中学报名或公办/民办中学均报。若仅填报了民办学校,一旦未被录取则视为主动放弃在高阳县其它学校就读。若确需在高阳县就读的,需服从高阳县教体局的调剂。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学生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

  注:7月28日—30日每天8:30-11:30、14:30-17:30,三利中学在学校教务处(县城育才街3号)设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点,负责招生政策解释或指导填报工作。

  (二)线上审核:8月11日—8月12日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8月12日学校通过“高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三)现场审验:8月13日—8月16日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所有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居住证等)截止日期为7月30日之前(含7月30日)。

  七、录取原则

  学生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学校在划定片区内,按以下原则录取:A、B两类直接录取;C类和D类如学校可全部容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需参与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未成功的由教体局统一调剂;E类如学校在A、B、C、D类招生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如无空余学位则由教体局统一调剂;无居住证的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8月17日,学校对确认录取的学生进行汇总,填写《高阳县2025年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12—6634124(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附件1: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840元、初中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四)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阳入学】可获取高阳县中小学划片范围(文字说明+示意图)、报名入口/时间/条件/材料、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时间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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