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保定涞源县征地通知

导语 保定本地宝为你提供2017保定涞源县征地告知书

  城区办事处城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里村、南至太平关村、西至太平关村、东至城里村的土地,面积约0.002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太平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太平关村、南至太平关村、西至太平关村、东至太平关村与城里村的土地,面积约6.395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城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里村、南至城里村、西至城里村、东至城里村的土地,面积约1.102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城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里村、南至城里村、西至城里村、东至城里村的土地,面积约0.076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城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里村、南至城里村、西至城里村、东至城里村的土地,面积约1.613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城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城里村、南至城里村、西至城里村、东至城里村的土地,面积约0.031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镇三甲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三甲村、南至三甲村、东至三甲村、西至三甲村的土地,面积约4.075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镇北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北屯村、南至北屯村、东至北屯村、西至北屯村的土地,面积约1.932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镇三甲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三甲村、南至三甲村、东至三甲村、西至三甲村的土地,面积约1.734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大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大北关村、南至大北关村、西至大北关村与小北关村、东至大北关村的土地,面积约2.234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小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小北关村、南至小北关村、西至小北关村、东至大北关村的土地,面积约0.040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石李湾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石李湾村、南至石李湾村与小北关村、西至小北关村、东至石李湾村的土地,面积约0.165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小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小北关村与石李湾村、南至小北关村、西至小北关村、东至小北关村与石李湾村的土地,面积约0.640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小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小北关村、南至小北关村、西至小北关村、东至小北关村的土地,面积约0.042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前泉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前泉坊村、南至前泉坊村、西至前泉坊村、东至前泉坊村的土地,面积约0.177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城区办事处西神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神山村、南至西神山村、西至西神山村、东至西神山村的土地,面积约0.400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王安镇孙家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孙家泉村、南至孙家泉村、西至孙家泉村、东至孙家泉村的土地,面积约0.287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V区片,区片价标准为6.2万元/亩(93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白石山镇插箭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插箭岭村、南至插箭岭村、西至公路、东至插箭岭村的土地,面积约0.234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白石山镇白石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白石山村、南至白石山村、西至白石山村、东至白石山村的土地,面积约0.199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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