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保定清苑区石桥镇百冢村征地公告

导语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清苑区保定分输清管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桥镇百冢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清苑区保定分输清管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保定分输清管站1号地东至百冢村地,西至百冢村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百冢村地;保定分输清管站2号地东至百冢村地,西至百冢村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百冢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144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308号),用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清苑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4月14日开始,由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7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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