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水征地最新通知

导语 12月6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5则征地告知书,此次征地共涉及到安肃镇前所营村和遂城镇小次良村,共计征地面积约为91亩,补偿款近1000万元。保定本地宝为你提供徐水征地告知书

  漕河镇米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米家营村建设用地;南至米家营村建设用地;西至米家营村建设用地;北至米家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3333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遂城镇谢坊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谢坊营村建设用地;南至谢坊营村建设用地;西至谢坊营村建设用地;北至保定广利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3332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遂城镇谢坊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谢坊营村建设用地;南至保定广利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至谢坊营村道;北至保定华晋煤炭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3371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遂城镇巩固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巩固庄村建设用地;南至河北颐和园酒业有限公司;西至巩固庄村建设用地;北至巩固庄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2815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安肃镇前所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尹宝申;南至前所营村建设用地;西至西苑小区;北至储备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0562公顷,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安肃镇东于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东于庄村耕地、东于庄村农村道路;南至东于庄村耕地、东于庄村农村道路;西至东于庄村耕地、西于庄村耕地、西于庄村农村道路;北至东于庄村农村道路、东于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7.3152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安肃镇西于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东于庄村农村道路;南至东于庄村农村道路、东于庄村耕地;西至西于庄村耕地、西于庄村农村道路;北至西于庄村耕地、西于庄村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5.8439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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