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期间消费安全提示

导语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涿州市市场监督管局特向广大市民发布消费安全提示。

  一、餐饮消费安全提示

  1.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消费者外出就餐或家庭聚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3.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应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信誉好、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文明过节提倡饮食新风和餐桌文明,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自觉使用公勺公筷。

  二、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广大消费者去超市购买食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2.注意食品标签上的储存温度和保存条件,未按规定温度储存或者阳光直射等都会影响食品的品质和保存期限;

  3.注意是否腐败变质,比如奶制品胀包、蔬菜水果发霉变质等情况,避免挑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购物后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留存证据。

  三、药品消费使用安全提示

  1.购买药品时应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和合法互联网药店购买,不在集贸市场、街边等非法摊点购买。

  2.购买药品时应注意观察药品外包装的相关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等,留存购药凭证。

  3.使用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如药品用法用量等,尤其注意不良反应及禁忌事项,同时要注意药品的安全存放,保证药品质量。如果消费者发生了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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