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国三及以下排放货车淘汰时间及范围
导语 雄安新区国三及以下排放货车淘汰时间是什么时候?雄安新区国三及以下排放货车淘汰范围是什么?下文将为你介绍。
一、淘汰工作时间及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范围:在雄安新区雄县(含沧州市任丘市鄚州镇、苟各庄镇、七间房乡)、容城县、安新县(含保定市高阳县龙化乡)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二、补贴申领条件
(一)申请淘汰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淘汰范围内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不包含“五类车”,即查封、扣压、盗抢、抵押、质押)。
2.车辆注册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前。
3.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灭失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4.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
5.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可的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6.取得车辆注册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7.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需交回《道路运输证》原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的不予补贴:
1.机动车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
2.强制报废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或在通告之日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3.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及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4.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