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何办理
导语 保定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10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0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方式 | 不收费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明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
到现场次数 | 申报材料提交通过预审,最多3次 | 通办范围 | 定点办理 |
监督投诉 | 0312-3195627 | 咨询电话 | 0312-12329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 ||
办理地点 | 市区:朝阳北大街1339号综合楼B座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贷款服务大厅 | ||
交通指引 | 坐Y1路、Y2路、29路、501路、313路、102路、35路、55路等到北方建设公司站下车 |
受理标准
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办理流程
环节 | 办理处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特殊环节 |
受理 | 贷款办理机构 | 前台工作人员 | 实时 | 无特殊环节 |
审核 | 贷款办理机构 | 前台工作人员 | 3个工作日内 | 无特殊环节 |
审批 | 贷款办理机构 | 相关责任人 | 5个工作日内 | 无特殊环节 |
办理流程图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需提交原件份数 | 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 材料要求 | 是否必须 |
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与借款人一致 | 0 | 1 | A4纸复印 | 是 |
户口本、暂住证等有关居留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户口本应提供户口首页及本人页 | 0 | 1 | A4纸复印 | 是 |
婚姻状况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核实现状婚姻情况,离异应提供财产分割证明 | 0 | 1 | A4纸复印 | 是 |
房产查询证明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核查借款人家庭住宅房屋套数 | 1 | 0 | 无 | 是 |
个人征信报告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信用报告核查住房贷款次数和其他贷款及逾期情况 | 1 | 0 | 无 | 是 |
收入证明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核定还贷能力,月收入超国家税务起征点需提供纳税证明 | 1 | 0 | 无 | 是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提供已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1 | 0 | 无 | 是 |
首付款票据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的首付款票据 | 1 | 0 | 无 | 是 |
存量房买卖合同 | 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内容应与申贷情况一致 | 0 | 1 | A4纸复印 | 是 |
税费票据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税费票据内容应与申贷情况一致 | 1 | 0 | 无 | 是 |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应与申贷情况一致 | 1 | 0 | 无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