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问题答疑

导语 自12月1日起,在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可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其它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也将逐步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电子证照如何使用?

  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可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使用。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相关业务经营中,均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直接审批、发放贷款。

  领取电子证照后,还可以领取纸质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吗?

  领取电子证照后,如果申请人需要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提供纸质证书、证明。

  领取了电子证照,办理业务时要把纸质证书或证明交回吗?

  对于取得电子证照,同时也领取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依法交回纸质证书或证明的,应按规定交回。

  权利人对电子证照信息存在异议应该怎么办?

  权利人对领取到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窗口反馈。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确属不动产登记簿有误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使用安全吗?

  电子证照是将带数字签名生成的二维码图片直接附加到电子证照中,形成带有可信二维码的可信电子证照,同时结合数字签名技术,可有效防止信息被窃取,使电子证照使用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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