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指南
导语 保定的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怎么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本地宝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
保定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已取得该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二)2007年12月31日后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
(三)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件;
(四)该套房屋设定有抵押权的,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购买年限限制:
(一)200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理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的;
(二)因法定继承、离婚析产、生效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的。
保定经适房转商品房补缴土地价款标准
1、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价款标准
按照房屋计税价格的百分之一补缴土地价款;
2、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缴土地价款标准
2007年12月31日前审批的项目,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的按照房屋计税价格的百分之一补缴土地价款,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2007年12月31日后审批的项目,按照房屋计税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百分之三十补缴土地价款,补缴土地价款的建筑面积应当扣减该套房屋按有关规定已补缴差价款的建筑面积。
补缴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补缴的土地价款由市财政部门收缴,也可由市财政部门委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理收缴。
保定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流程:
(一)房屋所有权人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房屋权利性质变更为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的变更为出让,权利人不变。
保定经适房买卖流程
(一)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二)房屋所有权人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房屋所有权人转移至第三人,房屋权利性质变更为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的变更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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