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保定曲阳公租房申请最新进展(持续更新)

导语 2018年保定市曲阳公租房开始申请啦!一起来看看具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保定本地宝为你带来2018保定公租房最新消息。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一2018年12月15日

  申请人持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报。

 本次预分配房源:公园首府小区配建房179套

  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县城常驻户口(恒州派出所登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且在县城实际居住(仅限县城区四环内);

  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3、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县城实际居住;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时间不超过5年的人员;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在县城个人无私有住房或父母住房困难的(人均15平米以下),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县城实际工作并居住,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县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年以上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3、在县城无私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四)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离婚不足一年的;

  2.城中村及其他村村民;

  3.家庭拥有15万元以上汽车(购置价)、注册公司,企业或是股东的;

  4.身份证、户口本显示有房的或经调查核实后拥有楼房、平房、门面房没在土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的。

  有关要求:

  1、严格审查审核。社区居委会通过走访审核申请人的房产、家庭状况等;国土局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审核;住建局通过供热缴费系统进行审核;公安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和车辆信息;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婚姻登记,市监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人社局负责审核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情况。

  2、对虚假申报的处理,当事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保障房的由县住建局责令退回保障房。

  3、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住房保障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县住建局在政府(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网站或《今日曲阳》予以公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县住房保障部门一直以来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也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流传的中介受理公租房并收取费用的及倒卖公租房纯属谣言切勿上当受骗。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5、本次分配最终解释权由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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