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阜平县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招募见习人员的通知

导语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范围内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并招募见习人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采取先垫后补的方式,由就见习单位按季度向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比例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招募见习人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就业见习工作相关部署,更好的满足各类企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提高见习人员的留用率。按照有关要求,在我县范围内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并招募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岗位征集范围

   1.阜平县内独立法人和财务的事业单位及在我县依法注册成立、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欠薪问题)均可开发见习岗位。党政机关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见习单位(企业)职责

   1.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并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和管理工作。

   2.能够垫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

   就业见习单位应提供《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协议书、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就业见习期间待遇

   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1800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保障。

  四、见习补贴发放程序及标准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采取先垫后补的方式,由就见习单位按季度向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比例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比例为:对无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补贴100%,对有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补贴70%,对企业补贴60%,剩余部分均由就业见习单位承担。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不足三个月的,不予补贴,由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费。

  五、就业见习人员报名事项

   1.就业见习对象: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统一高考招录)和16-24岁失业青年;符合条件的“雨露计划”毕业生优先。见习人员不能在参加就业见习前或见习期间在村两委任职、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参保、不得有在其他公司任企业股东及其它职位等情况。

   2.就业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活动。

   3.见习人员报名:符合见习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到阜平县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法定工作日及时间),报名时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4.报名所需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一式两份)、小二寸白底无美颜免冠照片1张。

  六、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事业单位、企业申报时间:即日起-2024年8月6日

   2.见习人员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8月7日

   报名地址:阜平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312-7227248

  附件:阜平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docx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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