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徐水师昌绪学校教育集团招生方案

导语 师昌绪学校总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6个班,720人;东于庄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个班,90人。详见正文。

  师昌绪学校教育集团2025年招生方案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和徐水区教体局关于2025年义务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师昌绪学校教育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严格招生条件,明确招生流程,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依法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接收。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或者由残联出具的证件,向户籍地学校和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政府审批后学校备案。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规办事原则。学校实行计划招生,招生工作按条件分步进行,以户籍、房产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学校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招生计划

  师昌绪学校总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6个班,720人。

  东于庄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个班,90人。

  四、招生片区范围

   (一)师昌绪学校总校招生范围:

  1.瀑河以西、巨力路以南、盛源大街以东、妇幼医院以北范围内小区(含水岸B区、水岸风景小区)居住的城区户籍和买房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2.西于庄村、南城村村民子女。

  注:城区户籍为户籍在安肃镇派出所但不属安肃镇各村,登记地址为位于城区的房产位置。

  (二)东于庄小学招生范围:

  1.东于庄村、东王庄村、凌角桥村村民子女和随迁子女。

  2.在师昌绪学校片区内购买二手房等无正规过户手续(必须有真实合同、银行流水等)的随迁人员子女。

  3.巨力路以南城区范围内具有正规手续的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

  4.振兴路以南、城内大街以东城区范围内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区外户籍)。

  五、招生步骤

  (一)师昌绪学校总校:

  1.第一步:招收具有片区内居住的城区户籍和南城村、西于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第二步:招收片区内买房随迁子女。

  (二)东于庄小学:

  1.第一步:招收片区内居住的东于庄村、东王庄村、凌角桥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第二步:招收师昌绪学校片区内购买二手房等无正规过户手续(必须有真实合同、银行流水等)的随迁人员子女;巨力路以南城区范围内具有正规手续的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振兴路以南、城内大街以东城区范围内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区外户籍)。

  六、招生条件

  (一)师昌绪学校总校:

  1.按户籍报名条件

  具有城区户籍和片内各村户籍,户籍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家庭住址,孩子户籍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一起,户主必须为孩子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在城区具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提供)等材料。“公共地址”“集体户”等不能确定具体地址的户籍不予认可。

  2.按房产报名条件

  (1)在学校片区拥有固定房产,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且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共有房产须为直系亲属间共有(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并实际长期居住,如通过入户调查发现未实际居住则取消入学资格。多套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套房产按片区报名,报名后不得变更。

  (2)区外户籍学生入学,除父母在片内有固定房产外,还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户籍为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满城区、高新区,在徐水有固定房产的,不办理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无效)。

  (3)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在招生报名时间之后且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条件。已入住的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老小区、新民居等一手房产需提供购房原始凭证(学生父母购房的转账记录或银行流水相关记录、装修合同等,银行转账记录、流水等需到银行网点打印盖章),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如不能提供有效材料,需在招生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将户籍迁移到城区(至少有孩子和父母一人)。居住职工宿舍不按房产认定。

  (4)大产权二手房必须过户;小产权、新民居等二手房不予认定。

  (5)租房居住(含廉租、公租)的不纳入师昌绪学校招生范围。

  (二)东于庄小学:

  1.按户籍报名条件

  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户主须为孩子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在城区具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房产、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2.进城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随迁子女

  1)购房随迁适龄子女: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且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共有房产须为直系亲属间共有(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并实际长期居住,如通过入户调查发现未实际居住则取消入学资格。必须同时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小产权、新民居房产需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银行流水(需到银行网点打印盖章)等,二手房还需提供原房主放弃房屋产权声明或承诺书。所购房产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小产权、新民居房产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区外户籍学生入学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

  2)区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居住证、医学出生证明、劳动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务协议(证明)或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或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须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承租人必须为孩子父母;区外户籍须办理居住证。

  (三)其他入学要求

  1.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招生后不再受理。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区外户籍人员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学校不予接收。

  2.报名入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学校将公示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招生工作,区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城区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制度,在报名时、入学前和入学后建学籍时对入学报名资料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全面审核学生户籍、住房等资料,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将以伪造假证件材料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列入招生黑名单,学校不予接收或清退,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3.严格按招生时间进行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学校说明情况。逾期不接受报名。

  七、报名安排

  (一)师昌绪学校总校:

  定于7月14日—15日在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为减少人员聚集,我校报名分批进行,家长和学生必须按学校安排批次报名。具体为:

  1.7月14日上午8:00-11:30,招收片区内居住的城区户籍和南城村、西于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7月14日下午2:00-5:30,招收片区内刘伶路以南、盛源大街以东居住的买房随迁适龄儿童。

  3.7月15日上午8:00-11:30,招收片区内刘伶路以北、巨力路以南、盛源大街以东居住的买房随迁适龄儿童。

  4.7月15日下午2:00-5:30,招收符合条件却因特殊情况没有在7月14日和15日上午报名的适龄儿童。

  注:需提交材料: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区外户籍)。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本或证明房产的有效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东于庄小学:

  1.7月14日上午8:00-11:30,招收片区内居住的东于庄村、东王庄村、凌角桥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7月14日下午2:00-5:30,招收师昌绪学校片区内购买二手房等无正规过户手续(必须有真实合同、银行流水等)的随迁人员子女;巨力路以南城区范围内具有正规手续的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振兴路以南、城内大街以东城区范围内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区外户籍)。

  注:需提交材料: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本或证明房产的有效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区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再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5.公租房、廉租房子女,须同与住建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八、纪律要求

  师昌绪学校教育集团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杜绝违规招生。学校与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招生结果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九、阳光分班

  暑假开学前,学校实行阳光分班。学校选取新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人员组建阳光分班监督委员会,监督整个分班流程,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增加工作透明度。

  十、招生咨询电话:

  0312-6540660

  监督举报邮箱:

  scxxx2017@126.com

  师昌绪学校教育集团

  2025年6月24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徐水入学】可获徐水区中小学划片范围(文字说明+示意图)、报名时间/方式/材料、各个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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