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苑区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导语 自即日起至8月底,清苑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组织精干警力,在城区主要道路、路口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效果,实现群众对交通秩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组织精干警力,在城区主要道路、路口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机动车违停、不礼让行人、随意压实线掉头、车窗抛物,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未安装号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老年代步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闯灯越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四)行人翻越护栏、横穿马路、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一)以新华路为首条道路开始,采取定点定时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有序集中开展。

  (二)坚决落实“逢违必查、逢违必纠”,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将依法采取教育劝导、警告、罚款等措施严查严处并在媒体曝光。

  (三)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此,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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