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通知

导语 定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9月24日发布了《定兴县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轮换县城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各乡镇、城区、金台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参照市大气办《关于轮换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保气领办函平[2021]8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我县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

  星期一: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二:尾号1和6限行;

  星期三:尾号2和7限行;

  星期四: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五:尾号4和9限行。

  我县机动车限行区域、类型,依照定兴县人民政府6月30日下发的《继续实行常态2个尾号限行的通告》执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尾号限行对民众出行的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限行措施进行两项调整:一是每日限行时间从7:00—20:00调整为7:00—19:00;二是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的标准调整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定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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