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限行尾号最新通知
导语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我区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我区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
星期一: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二:尾号1和6限行;
星期三:尾号2和7限行;
星期四: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五:尾号4和9限行。
一、主城区限行区域:新华路、中心路、清苑街、发展路路段(含)(发展中路与莲池南大街交叉口至发展中路与振清街交叉口、迎宾中路路段(含))(莲池南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至振清街与迎宾中路交叉口)区域。
二、限行车辆类型:
(一)此次限行期间,继续施行主城区黄牌货车限行绕行措施(尾号不限行的黄牌照货车可以绕行发展东路)。
(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止措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
三、以下车辆不受限制通行: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4.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四、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地通告各项规定。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违反本地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为减少机动车尾号限行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实现与我省实施限行措施的设区市统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限行措施进行两项调整:
一是每日限行时间从7:00—20:00调整为7:00—19:00;
二是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的标准调整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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