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满城区关于辖区居民详实上报外出旅居史的通告

导语 疫情期间外出回到保定满城区是否需要上报?有外出旅居史是否需要上报?本文整理了保定满城区相关通告,详情如下 。

  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辖区居民详实上报外出旅居史和活动轨迹的通告

  近期,复工复产返岗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日益增多,为防止故意隐瞒外出旅居史、接触史,尤其是途经湖北武汉路线,消除风险和隐患,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及管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有以下情形的外来人员如实上报外出旅居史和活动轨迹及相关处置流程通告如下:

  凡14天内在外来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详实上报外出回满时间、所乘交通工具、途经路线尤其途径湖北武汉路线、所到地点、接触人员、有无发热及相关症状,并积极配合做好防疫措施。

  一、外出返满所有人员中,发热的要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不明原因发热人员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

  二、国外返满人员,由本人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并进行定点集中观察14天。

  三、自湖北返回人员、驰援湖北的医护人员、物资运输人员、参与医院建设的返满人员、自驾途经湖北(加油、就餐、休息等)与当地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上报所在乡镇、社区,并进行定点集中观察14天。

  四、除湖北省外其他省份来满人员(包括满城区在外省旅居返满人员)、保定市外河北省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满城的人员(公共交通工具指火车、高铁、飞机、公共汽车等)、与集中观察场所被观察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本人详实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乡镇和社区落实居家隔离14天。

  凡不按规定详实上报,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和活动轨迹的,一律按照满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告知书》中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一是对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造成密切接触者发生感染、疫情蔓延扩散、存在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对不按照防控要求接受检测、检疫,拒不接受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的,一律依法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三是对遇阻挠、妨碍疫情防控的,以阻碍执行公务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擅自逃离隔离治疗区的,一律依法由公安机关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三、自湖北返回人员、驰援湖北的医护人员、物资运输人员、参与医院建设的返满人员、自驾途经湖北(加油、就餐、休息等)与当地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上报所在乡镇、社区,并进行定点集中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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