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定兴县商贸类门店分批复工的通知

导语 为保障全县人民必要物资供应和生活需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定兴县商贸类门店按照分类施策、科学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分类分期复市。

  定兴县商贸类门店复市经营明白纸

  全县商贸类门店经营者:

  为保障全县人民必要物资供应和生活需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县商贸类门店按照分类施策、科学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分类分期复市,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复市分期安排

  第一批次(2月25日—26日):各便利店、药店、理发店、饮用水店等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门店做好复市准备,达到复市基本条件标准,并验收开业。

  第二批次(2月27日—3月2日):各其他类商贸类商业门店(文体店、复印部、日常生活使用类五金日杂店等)做好复市准备,达到复市基本条件标准,并验收开业。

  第三批次(3月3日—3月10日):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复市准备,达到复市基本条件标准,并验收开业。

  第四批次(3月10日以后):3个农贸市场做好复市准备,达到复市基本条件标准,并验收开业,农村集市和活禽交易场所待上级政策要求另行安排复市工作,其中农村集市由所在乡镇管理。

  二、复市审查批准流程

  (一)门店复市申请

  1.门店落实复市基本条件标准:排查所有从业人员,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异常状况,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外地返回的从业人员满足隔离观察期限且无异常,接受必要的复市经营岗前防疫知识培训。需提前备好口罩、体温检测及消毒灭菌防疫物资,用量不低于7天。经营场所通风消毒,生产经营设施运行正常。

  2.向当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出门店复市申请。

  (二)门店签订《复市门店疫情防控承诺书》

  拟复市门店向辖区所属的各市场监管所签订《复市门店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现场核查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收到本辖区商贸类门店复市申请后,按照复市基本条件标准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做好相关登记。

  所有复市门店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不符合复市基本条件标准,影响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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