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安局关于新型肺炎期间返保人员信息登记的通告

导语 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的通告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的通告

  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市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和《保定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实行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制度。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外省(市)和本省外市来保、保定籍外出返保人员需在到达保定行政区域2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每人每次来保、返保均需如实申报登记。

  2、自2020年1月25日之后,所有已到达保定市行政区域的外地人员和保定籍外出返保人员需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4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

  上述人员必须确保个人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迟报、不如实上报个人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方便广大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请以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提交相关内容。

特此通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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