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顺平县散煤治理通告

导语 顺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散煤治理的通告,全县范围内严禁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劣质散煤。

  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散煤治理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巩固散煤治理成果,助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关于散煤治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严禁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劣质散煤。

  二、全县划分“禁煤区”和“非禁煤区”。

  “禁煤区”禁止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任何煤炭及煤制品,一经发现,依法查处。“禁煤区”涉及7个乡镇123个行政村,具体为:蒲阳镇、高于铺镇、腰山镇全域;蒲上镇高胜蒲、赵家蒲、东南蒲、西南蒲、蒲王庄、滕家庄、郝家庄、靠山庄、石家庄、宋家庄、委家庄、东于家庄、苏家疃、大恩村、小恩村、北安全、南安全、山东头、辛宅、白庙、南吴村、北吴村、桑园、马家台、伍郎、何家营等26个行政村;白云镇南店、南吕、常大、狼山等4个行政村;安阳镇西安阳村;河口乡马各庄村。

  “非禁煤区”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禁止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劣质散煤,一经发现,依法查处。“非禁煤区”涉及7个乡镇114个行政村,具体为:神南镇、台鱼乡、大悲乡全域;蒲上镇辛庄、马家庄、西于家庄3个行政村;白云镇常北、白北、阳辛庄、淋涧、西阳各庄、东朝阳、东阳各庄、寨坡庄、南陈侯、西朝阳、白西、西荊尖、东荊尖、下庄、峨山、真理、北陈侯、白大、塔山坡、北朝阳20个行政村;安阳镇新建村、南峪村、贾西庄、贾各庄、刘各庄、李思庄、东白司城、西白司城、东安阳、罗各庄、麦旺村、永胜村、雅子村、峰泉村、北湖村、三角村、史家沟、司仓村18个行政村;河口乡南下邑、中下邑、北下邑、东河口、西河口、北李各庄、康各庄、源头、石门庄、齐各庄、张各庄、侯各庄、大李各庄、坛山、柏山村15个行政村。

  三、严禁走村串巷、游击兜售、网络电话销售和运输劣质散煤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打击。

  四、鼓励种植、养殖户及经营户进行清洁替代改造,“禁煤区”严禁使用任何煤炭及其制品,“非禁煤区”可使用洁净煤,经营户按市场价格自行购买。

  五、取缔县域内所有非法散煤经营网点,非禁煤区以乡镇为单位设洁净煤应急保供站。

  六、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洁净煤应急保供站、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检,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依法查处。

  七、对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鼓励群众对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市场监管局:0312-7616111,生态环境局:0312-7616841,蒲阳镇:7621553,高于铺镇:8747297,蒲上镇:7639039,腰山镇:7671073,台鱼乡:8747566,安阳镇:7661011,白云镇:7649365,河口乡:7631333,大悲乡:8747000,神南镇:7657013。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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