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企业社保登记指南
导语 未在注册时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等应当自成立30日内向纳税地经办机构申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事项简述
未在注册时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组织,应当自成立30日内向纳税地经办机构申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统一办理),打包办理单位参保、人员参保、工伤费率核定、缴费申报等业务。
二、受理条件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三、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提供民政部门登记证书。
(3)没有上述证照的特殊单位,提供单位印章、主管部门或上级机构的批文。
(4)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个工作日)
五、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六、办事机构及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七、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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