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保定生育登记办理及注销指南

导语 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的办理及注销

  (一)登记办理。

  应当在怀孕后及时办理生育登记。

  2016年1月1日以后已生育而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以补办。

  (二)登记机构。

  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生育登记。

  (三)登记方式。

  提倡首选使用“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或下载“孕健康·计生河北”APP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网上打印生育登记凭证,即《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或《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也可以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现场签发《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或者《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育龄夫妻也可委托村级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四)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生育服务卡办理承诺书》。

  (五)注销。

  办理生育登记后终止妊娠的,应及时通过原登记机构、“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或“孕健康·计生河北”APP手机客户端办理注销手续;终止妊娠后又怀孕的需要重新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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