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导语 保定生育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保定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发生人员增减业务的(含新增、暂停、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等),应自人员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及变更。
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暂停、终止、恢复)(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在职转退休: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单位退休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退休审批材料;
③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特殊人群还需提供:
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5.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渠道
经办大厅或单位网厅(详细网址:http://111.63.208.5:81)
办理时间
业务期为每月1至25日法定工作日(业务大厅: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保定市东二环 1539 号人才大厦二楼服务大厅31-36 号窗口:
0312-5918527/5918528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 3088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 17-22 号窗口:
0312-678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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