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起保定职工医保支付范围及待遇水平有变化吗?

导语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4月21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规范调整和优化,5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关于医保的支付范围及待遇水平

  提高了基本险及大病险的年度限额,简化提升了住院报销比例(仅依据参保类型及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住院报销比例,不再依据其他因素细分报销比例),即:

  将基本险段年度限额从20万提高至30万元,大病险年度限额由20万调整为35万,基本险及大病险年度限额总额65万,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险基金支付段,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95%、92%、87%,退休职工支付比例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大病险基金支付段,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85%。同时,取消省本级参保职工在上海、广州、深圳3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低于本地报销10%比例的规定,调整为与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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