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碑店市主城区交通抓拍点位一览
导语 结合高碑店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高碑店市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高碑店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高碑店市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高碑店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高碑店市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一、卡口类
1、新华大街与迎宾东路;
2、新华大街与消防局;
3、新华大街与和平东路;
4、新华大街与兴安路;
5、新华大街与新泰东路;
6、新华大街与义清路;
7、112县梁家营中学路口;
8、107国道陈各庄检查站口;
9、112县曹庄检查站口;
10、迎宾路与光华大街;
11、迎宾路与文明街;
12、京雄高速延线与高固路口;
13、京雄高速延线与富民路口;
14、京雄高速延线与高速东站;
15、京雄高速延线与鸣鸡村口;
16、京雄高速延线与周庄村口;
17、京雄高速延线与东沿村口;
18、京雄高速延线与京白线;
19、京雄高速四庄站与京白线;
20、荣乌高速张六庄站与112线;
21、112线与梁家营高铁桥口;
22、世纪西路与107国道;
23、高固线与富民路;
24、东高线与富民路;
25、112线与南高速北京方向;
26、112线与南高速石家庄方向;
27、112线与世纪东路;
28、112线与新华南大街。
以上卡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相关违法行为的。
二、电子警察类
1、京雄高速延线与高固路口
2、京雄高速延线与富民路口
3、京雄高速延线与高速东站
4、京雄高速延线与鸣鸡村口
5、京雄高速延线与周庄村口
6、京雄高速延线与东沿村口
7、京雄高速延线与京白线
8、京雄高速四庄站与京白线
9、荣乌高速张六庄站与112线
10、112线与梁家营高铁桥口
11、世纪西路与107国道
12、高固线与富民路
13、东高线与富民路
14、112线与南高速北京方向
15、112线与南高速石家庄方向
16、112线与世纪东路
17、112线与新华南大街
18、新华大街与迎宾东路;
19、新华大街与消防局;
20、新华大街与和平东路;
21、新华大街与兴安路;
22、新华大街与新泰东路;
23、新华大街与义清路。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相关违法行为的。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高高碑店市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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