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高碑店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导语 高碑店2021年度公租房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止,逾期不予办理,本文将为你带来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附个人申请书);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符合住房面积要求的家庭);无自有住房,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该家庭现有居住方式、居住地点的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说明);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各自的准入条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附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说明);

  6.提供暂住证或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该家庭无住房和其现有居住方式、居住地点的证明;

  7.外来务工人员在户籍地开具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证明;

  8.市行政区规划范围内的非社区居委会管辖的申请家庭需提交户口所在村委会出具的无宅基地、无拆迁安置住房证明;

  9.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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