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徐水区城区各校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汇总

导语 近日,徐水教育局公布了各中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对于即将升入小学或是初中的孩子都做了哪些要求呢?保定本地宝为您汇总入学所需注意的相关事项。一起看看吧。

  1徐水小学招生方案

  为做好2018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关于2018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与徐水小学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以区政府、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既定划片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规办事原则,在2018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中,以“在城区内居住”为入学前提,以户籍、房产证明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招生条件

  (一)入学年龄

  一年级招收招生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范围

  1.招收划定区域内居住、户籍在安肃镇派出所的非安肃镇辖区各村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京广铁路以东,晨阳大街以西,巨力路(东至聚源大街段)以北及振兴东路(聚源大街至晨阳大街段)以北至城建界。

  2.招收京广铁路以东,晨阳大街以西,巨力路(东至聚源大街段)以北及振兴东路(聚源大街至晨阳大街段)以北至城建界内居住的城内、南关、南城、小寺村民子女。

  3.招收划定区域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具体范围为:

  ①京广铁路以东、聚源大街以西、巨力路以北、振兴路以南;

  ②京广铁路以东、恒源大街以西、振兴路以北、永兴路以南;

  ③汇源大街以东、恒源大街以西、永兴路以北、宏兴路以南。

  四、报名要求

  符合徐水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交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具体要求:

  1.适龄儿童入学户籍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一起。

  2.适龄儿童根据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入学,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父母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或父母(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即使有固定房产也要办理居住证。

  4.租房必须有居住证或有廉租(公租)手续。

  5.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对确实拥有城区房产,但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需提供超过半年以上(以学校招生日期起算)购水、电、暖(燃气)的正式发票,交费人需是学生的父母一方,并且要经招收学校入户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

  6.报名后,学校到相关部门及入户走访核查学生报名信息,核准后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入学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以伪造假证件获取入学资格的或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一经查实,回原籍入学。

  8.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租房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徐水小学不予接收。

  五、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1日—12日,由一名家长带孩子到徐水小学(总校)报名。

  六、组织机构和纪律要求

  徐水小学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杜绝片外生。学校与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招生结果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七、阳光分班方法

  暑假开学前,我校实行阳光分班。学校成立由家长、教师为成员的分班监督委员会,监督整个分班流程,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请家长委员会人员参与并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八、招生咨询电话:0312---6540940

  监督举报邮箱:441787487@QQ.COM

  2保定市徐水区第二中学2018年招生方案

  为做好2018年七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关于2018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与徐水小学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以区政府、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既定划片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规办事原则,在2018年七年级招生工作中,以“在城区内居住”为入学前提,以户籍、房产证明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招生范围

  招收在徐水二中招生片区内居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儿童。

  1.招收在京广铁路以东、巨力路(东至聚源大街段)以北和振兴东路(聚源大街至晨阳大街段)以北城区范围内居住、户籍在安肃镇派出所的非安肃镇辖区各村的适龄少年儿童。

  2.招收城内、小寺、南关、南城、北上关、北下关村民子女,其中符合师昌绪学校招生范围的到该校报到。

  3.招收在划定区域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具体范围为:

  (1)京广铁路以东、城内大街以西、华龙路以南、巨力路以北;

  (2)城内大街以东、聚源大街以西、巨力路以北、振兴路以南;

  (3)城内大街以东、恒源大街以西、振兴东路以北、宏兴东路以南。

  另外:京广铁路以东、盛源大街以西、振兴西路以南、巨力西路以北范围中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可自愿选择入师昌绪学校或徐水二中入七年级。

  四、报名要求

  符合徐水二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交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小升初统测准考证等资料。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户籍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一起。

  2.适龄少年儿童根据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入学,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父母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或父母(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即使有固定房产也要办理居住证。

  4.租房必须有居住证或有廉租(公租)手续。

  5.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对确实拥有城区房产,但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需提供超过半年以上(以学校招生日期起算)购水、电、暖(燃气)的正式发票,交费人需是学生的父母一方,并且要经招收学校入户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

  6.报名后,学校到相关部门及入户走访核查学生报名信息,核准后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入学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以伪造假证件获取入学资格的或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一经查实,回原籍入学。

  8.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租房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徐水二中不予接收。

  五、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1日—7月12日

  7月11日上午8:00-11:30 徐小六年级1-6班片内生

  7月11日下午2:00-5:30 徐小六年级7-12班片内生

  7月12日上午8:00-11:30 徐小六年级13-18班片内生

  7月12日下午2:00-5:30 非徐水小学毕业的片内生

  六、组织机构和纪律要求

  徐水二中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法制办主任、工会副主席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杜绝片外生。学校与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招生结果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七、阳光分班方法

  暑假开学前,我校实行阳光分班。学校成立由家长、教师为成员的分班监督委员会,监督整个分班流程,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请家长委员会人员参与并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八、招生咨询电话:0312-6540819 13191662008

  监督举报邮箱:xsezzs@163.com

3. 2018年师昌绪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以区政府、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既定划片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规办事原则,在2018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中,以“在城区内居住”为入学前提,以户籍、房产证明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招生条件

  (一)入学年龄:

  一年级招收招生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范围:

  1.招收划定区域内居住、户籍在安肃镇派出所的非安肃镇辖区各村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京广铁路以东,晨阳大街以西,巨力路(至聚源大街段)以南及振兴东路(聚源大街至晨阳大街段)以南至城建界内的各小区。

  2.招收京广铁路以东,晨阳大街以西,巨力路(至聚源大街段)以南及振兴东路(聚源大街至晨阳大街段)以南至城建界内的各小区居住的城内村、南关村、南城村、小寺村村民子女和绿墅蓝湾小区居民子女。

  3.招收西于庄村村民子女。

  4.招收在划定区域内各小区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具体范围为:京广铁路以东,晨阳大街以西,巨力路(至聚源大街段)以南及振兴东路(聚源大街至晨阳大街段)以南至城建界内的各小区。

  5.京广铁路以东、盛源大街以西、振兴西路以南、巨力西路以北范围中居住的适龄少年可自愿选择入师昌绪中学部或徐水二中入七年级。

  四、报名要求

  符合师昌绪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交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具体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一起。

  2.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入学,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父母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或父母(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即使有固定房产也要办理居住证。

  4.租房必须有居住证或有廉租(公租)手续。

  5.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对确实拥有城区房产,但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需提供超过半年以上(以学校招生日期起算)购水、电、暖(燃气)的正式发票,交费人需是学生的父母一方,并且要经招收学校入户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

  6.报名后,学校到相关部门及入户走访核查学生报名信息,核准后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入学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以伪造假证件获取入学资格的或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一经查实,回原籍入学。

  8.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租房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师昌绪学校不予接收。

  五、报名时间地点

  由于学校正在铺设路面,招生地点安排在徐水小学分校(成真小学),请一名家长带孩子于2018年7月11日—12日报名。

  六、组织机构和纪律要求

  师昌绪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高薇为组长,副校长谢江月、田海慧为副组长,教务主任张海娟、后勤主任郄亚军及教师白冬、周秦、殷雪君、翟梦思、张晴、杨蒙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杜绝片外生。学校与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招生结果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七、阳光分班方法

  暑假开学前,我校实行阳光分班。学校成立由家长、教师为成员的分班监督委员会,监督整个分班流程,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请家长委员会人员参与并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八、招生咨询电话:0312-7115775

  监督举报邮箱:scxxx2017@126.com

  4. 2018年安肃镇中心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关于2018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与徐水小学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教育实际,和城区六所学校(上关、下关、迁民、东于、何家、南营)的办学规模,为确保全镇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我镇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本着依法办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适龄入学、确保就学”的招生政策,小学招生原则上先解决学校片区各村村民子女和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子女;对在各村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买房等人员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安置到有容量的小学。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俊鹏

  副组长:姜振中

  成 员:各小学校长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入学原则。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划片在规定的学校入学。实现“免试入学、相对就近、无缝衔接”。

  随迁子女、进城购房、进城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各校招生规模、容量,遵循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三)公开公平原则。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四、计划招生人数和招生范围

  计划招生人数:城区学校计划招24个班,计1000余名适龄儿童。其中,北上关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北下关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迁民小学计划招4个班180人;东于庄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何家店小学计划招3个班135人;南孤庄营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

  其中主要城区三所学校的具体招生范围:

  1. 北上关小学

  (1)招收北上关村村民子女。

  (2)招收京广铁路以东、城内大街以西、北上关村北界以南、宏兴路以北范围和京广铁路以东、汇源大街(河堤)以西、宏兴路以南、永兴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2.北下关小学

  (1)招收北下关村村民子女。

  (2)招收京广铁路以东、城内大街以西、北下关村南界以北、北下关村北界以南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3.迁民庄小学

  (1)招收迁民庄村、八四村、南梨园村、高庄村村民子女。

  (2)招收城内大街(华龙路至宏兴路之间路段)以东和恒源大街(宏兴路至振兴路之间路段)以东至南梨园村、华龙路以南、振兴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所有学校必须先满足本辖区内自然村居民适龄儿童的入学要求,然后在教室、教师、班额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学校实际适当招收部分外来务工、进城经商、购房、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片内学生在服务区学校容量不足时,由中心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涉及到招生范围交叉区域时,先以户籍为准招生,其次是以房产(居住地)为依据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本镇户籍学生

  凡户籍在我镇行政村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

  2.医学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证。

  (二)流动人口、进城务工、进城经商、进城购房及随迁子女

  坚持以流入地域为主、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尽力满足流动人口、外来务工、进城经商及随迁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进城务工、进城经商、进城购房及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时,遇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容量不足时,由中心校统一调控,分配到其他学校就学。

  流动人口、进城务工、进城经商、进城购房及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校指定的就读学校办理申请入学登记手续:

  1.流动人口: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租房的还需提供租房证明。

  2.进城务工: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劳动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务协议(证明),租房的还需提供租房证明。

  3.进城经商: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营业执照、租房的还需提供租房(门脸、公司场地)证明。

  4.随迁子女、进城购房: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城建局备注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对确实拥有城区房产,但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需提供超过半年以上购水、电、暖的正式发票,交费人需是学生的父母一方,并且要经招收学校入户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

  (三)残疾适龄儿童入学

  依法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辖区内任何一所学校都必须无条件的接收招生范围内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由中心校和划片学校协助其到我区特教学校就读。

  (四)对不服从中心校和学校安排、或不能提供规定的相关入学材料、或在城区多校报名、或不按指定学校下发的入学通知入学、或统一安排后又自行寻求就读学校的,中心校不再进行二次安排入学,辖区内相关学校也不能招收其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辖区内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班额

  加快学校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起始年级班额严控在45人之内(极特殊情况报中心学校批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无缝衔接”的原则,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三)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

  1.发布招生时间:定于7月11日、12日为全镇统一招生报名日期。招生信息张贴在镇域内各学校的大门口,同时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发布。

  2.报名和审核材料:(见第五项招生办法中的要求)。

  3.发放入学通知书:按照教育局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招生,并协同辖区内相关学校对符合条件并同意按照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组织领导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组长,统筹抓好此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监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跨范围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班、非重点班、实验班。对违反规定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相关各校要据此方案制定出自己学校的招生方案。

  咨询、监督电话和邮箱:8682802; aspj8682802@1265.com

  5 安肃镇中学2018年招生方案

  为做好2018年七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关于2018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与徐水小学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0个班500-550人。

  三、招生范围:

  1.安肃镇辖区的21个村小六毕业生,具体为:南孤庄营、中孤庄营、北孤庄营、商庄、南徐城、北徐城、沿村、北梨园、三岔口、小辛庄、迁民、八四、南梨园、高庄、东于庄、王庄、菱角桥、何家店、黄土岗、十里铺、青庙营村

  2. 招收城内大街以东、晨阳大街以西、华龙路以南、振兴路以北范围内居住和在服务范围内各村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城内大街以东、恒源大街以西、振兴路以北、宏兴路以南的范围)。

  3.华龙路以北城区范围内的各小区买房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入我校或张丰学校入学。

  四、报名要求

  1.安肃镇下辖的21个村小六毕业生,报名时间需带户口本、准考证(或毕业证)。

  2.进城务工、经商、买房随迁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在城区拥有固定房产需在我校入学者,登记时须提供:⑴户口簿;⑵房产本(无房本需提交购房税票等有效证明材料);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登记时需提交材料有:⑴户口簿;⑵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务合同。外省学生需提交材料有:⑴户口簿;⑵父母和孩子的居住证

  进城务工子女及随迁子女如在我校建立学籍且上满三年也按片内生认定(外地户籍学生以上级当年高中招生文件精神为准)。

  五、招生时间

  2018年7月11日-12日,符合条件学生到安肃镇中学报名。

  六、招生机构及纪律要求

  学校成立以王海波校长为组长,副校长王文学、王占奎、周革为副组长,教务主任李秀红、杨明及所有班子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保持进城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七、招生咨询电话:6540678

  八、本意见由安肃镇中学负责解释。

  6. 2018年张丰学校招生方案

  为使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关于2018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与徐水小学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学校与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招生结果进行公示,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组 长:商树森

  副组长:朱焕利 时国强 于文启

  成 员:赵宝珠 赵小伟 朱志超 李娟

  二、招生范围:

  根据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划片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确定招生范围,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儿童。

  1、小学部招收:岳家营、南张丰、前所营的村民子女,以及上述各村范围内居住的务工、经商、买房等人员的随迁子女(含京广铁路以西101公交车终点站以东城区范围内各小区居民子女)。所招收适龄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初中部招收:京广铁路以西安肃镇所属仁里村、双营、沿公、王马、义和庄、坟台、东张丰、西张丰、南张丰、岳家营、前所营村的村民子女,以及此范围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买房等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小学部:拟招3个班,班额45人,

  初中部:拟招4个班,班额50人,

  四、报名时间

  招生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办理

  五、报名要求

  1、招收的小学3个村的村民子女和初中11个村的村民子女需验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页),初一学生还需提供初考准考证。

  2、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各村或京广铁路以西101公交车终点站以东城区范围内各小区居住的本区户籍务工子女,需出具学生父(母)在我区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书、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租房协议、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初考准考证。

  3、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各村或京广铁路以西101公交车终点站以东城区范围内各小区居住的买房子女,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票据),户主和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初考准考证。

  4、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各村或京广铁路以西101公交车终点站以东城区范围内各小区居住的随迁子女(户籍非本区),需出具学生父(母)在我区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 (劳动用工合同书)、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初考准考证,父(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学生户籍要求为:户口簿上,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父亲同在);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与外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母亲同在);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的,8月21日上午到学校办理补报手续,过期不再招收。

  7、以伪造假证件获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回原籍入学。

  六、做好阳光分班工作,保障教育公平。

  1、一年级、七年级分班方法:第一步,根据学生数量确定教学班数,确保班额达标;第二步,根据班数均衡配置师资,确定各班班主任与任课老师;第三步,把所有学生纳入数据库,主要根据性别进行编班,设置临时班号;第四步,由班主任逐个在临时班号中抽取,确定任教班级学生。

  2、成立由家长、老师为成员的监督委员会,参与分班工作,并请家长委员会人员参与并监督全程,增加工作透明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2021保定各地招生入学政策、学区划片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招生对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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