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保定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保定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

  4、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

  6、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保定公租房最新消息、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