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职工医保药品目录甲类乙类报销比例

导语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还分“甲类”和“乙类”,两个分类的药品在计算报销金额时,纳入报销范围的比例也不同。

  保定职工医保药品目录甲类乙类报销比例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还分“甲类”和“乙类”,两个分类的药品在计算报销金额时,纳入报销范围的比例也不同:甲类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余下的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全省统一规定5%。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执行全省统一规定20%;其余药品参保职工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竞价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参照谈判药品执行;谈判药品、竞价药品转为常规目录管理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原常规乙类药品调入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常规乙类药品政策执行。

  》》》推荐阅读:保定职工医保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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