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定市徐水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招聘流程见正文。

  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其中高中4名,初中52名,小学48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jszg.edu.cn。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六)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员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七)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

  (八)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教师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1.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9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00截止;

  (2)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9:00审核通过后至7月27日12:00截止;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4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8日前;

  (6)复审时间:8月9日-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17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8月20日前。

  3.注意事项考生须完全了解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需牢记。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再次登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不能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二)笔试时间:8月4日9:00--11:00

  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2023年8月8日前,考生登录http://110.249.194.121:89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8月9日-8月10日)

  分别依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进入复审的考生于8月9日-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徐水区第二中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8月17日)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从异地聘请。面试前考生备课9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乐器、体育器材等教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体检(8月21日)

  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8月23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于8月23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112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结果(8月24日-8月30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徐水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8月31日)

  若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方案另行公告。

  (九)聘用安置(9月1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

  (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71156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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