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望都县公开招聘部分县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导语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部分县直单位工作人员59名。
•望都县2023年公开招聘59名部分县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部分县直单位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1、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01岗和02岗加试体能测试)。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望都县公开招聘县直单位劳务派遣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保定市辖区户籍。
4、年龄及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5周岁以下为(1997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及专业。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招录为公安、消防工作人员的其它相关要求。
(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或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
9、取消公安辅警、消防工作人员应聘资格的其它情形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辅警岗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四、报名程序和考试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共同负责。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北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报考还需持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公告见:附件1,除签名处需本人现场填写,其它均需电脑打印并贴同版照片,信息要真实准确)一份,报名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在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北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领取。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低于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01岗、02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体测,末位成绩并列的、低于1:3比例的全部进入体测。
(三)体能测试(限01岗、02岗)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时)>的通知》要求执行。
男子组:
女子组:
(2)消防专职岗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女子组:
3.体能测试结束后,体测合格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体测成绩之和从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低于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成绩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或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和体测成绩之和顺序递补。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及体测不合格的人员,不再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在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北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2)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五)综合成绩计算
01岗:参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测成绩×20%+面试成绩×40%。
02岗:参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测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30%。
其它岗位:参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
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01、02岗具有A1或B2驾驶证者优先进入体检,其它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体测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的顺序进入体检。
2.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政审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考生,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标准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01岗政审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由县人社局监督按规定程序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和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所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局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和管理。人员月工资标准1800元(包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工资标准按政策适时调整),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由所在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01、02岗待遇按招聘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咨询相关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自觉回避。
七、附则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7727567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望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内容以免影响本人正常参加考试,
请考生持续关注“望都人社”公众号,后续相关程序将在“望都人社”公众号发布。
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2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