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2022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导语 雄县教育局2022年8月19日发布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招生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含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部门批准。

  (二 )入学政策。2022年秋季,全县各公办小学、初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实行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三)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四)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切实满足学生、家长需求,此次报名推行“在线报名预约”和线下“提交材料审核”的模式开展报名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

  第一小学:10轨,450人。

  第二小学:10轨,450人。

  第三小学:10轨,450人。

  乡村小学由各乡镇中心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二)初级中学:

  第一初级实验中学:12轨,600人。

  第二初级实验中学:20轨,1000人。

  第三初级实验中学:8轨,400人。

  各乡镇初级中学根据辖区内适龄少年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三、区片划分

  如下图:(图一:雄县城区小学招生区片划分)

  如下图:(图二:雄县城区初中招生区片划分)

  四、报名流程

  (一)在线预约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至22日

  2.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预约报名。(各学校二维码见文末)

  (二)提交材料审核

  1.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8日

  鉴于防疫形势严峻,严格按照报名时自动产生的顺序号,分期分批分时段有序到报名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序号家长可自行在报名平台下方查看)

  2.地点:各招生学校。

  3.注意事项

  (1)现场提交证明材料时,请家长携带48小时核酸证明,保持一米间距、佩戴口罩,配合校方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查验等工作,上交材料后马上离校,不得聚集,不得长时间等候。

  (2)严禁家长不按规定提前到校提交材料,否则一律劝返不予办理。

  4.提交材料

  (1)户籍与住址同时符合划片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坚持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审核、入学。

  提交资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居住地不一致的,则提供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房产证明。房产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为准。

  户籍簿上,孩子要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需有父亲或母亲同在。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户籍,但与法定监护人不在一个户籍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并能提供出生证明和父母的户籍簿,可按划片方案报名。否则,不予认定。

  有家庭住址变更的,提前到派出所变更住址(系统打印),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2)本县户籍不在片内,在片区内具有有效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如果片内学校招生有空额学位,可参与随机派位。如无法满足则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在指定城区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提交资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房产证明资料。

  备注:有效房产以房产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为准。只出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而户籍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不予认定。

  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及房管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等相关资料。

  房产证在抵押的,可提供抵押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抵押贷款合同;房产证正在办理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及契税票据。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老旧小区,应向学校提交原始一手购房手续证明及能够证明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集中供热、电费、水费、燃气费、入网费、视听费等近期原始机打正式凭据),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因征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雄安新区征迁安置群众子女入学函》为凭证。

  (3)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租住人员随迁子女。

  非雄县户籍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县城小学安排在雄县第二初级实验中学小学部、一铺西小学、一铺南小学、安各庄小学、雄县第三初级实验中学小学部就读。初中七年级学生就近安排在第二初级实验中学或第三初级实验中学就读。乡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在就近小学、初中报名就读。

  提交资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住证(容城、安新户籍的除外)

  ④有效房产证明资料,无房产的须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4)报名时所需其他材料。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用于小学入学)。

  ②学籍系统导出学籍信息表(用于初中入学)。

  ③监护人签名的信用承诺书(学校提供,包含以下内容:本人所提交所有报名手续真实有效,学生身体健康,如出现不属实情况,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资料审核

  1.时间:8月28日至30日

  2.教育局对学生报名入学资料严格核查,并进行入户调查,若发现家长以虚假资料(假户口本、假房产证、假购房合同、假票据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报名的,列入招生黑名单,城区学校一律不予接收,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四)通知录取

  资料查验审核通过,9月2日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报到入学时间。

  (五)报到入学

  被录取的儿童、少年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体检健康证明方可入学。

  (家长带领儿童、少年自行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为常规体检、结核病、谷丙转氨酶等必查项目)。

  雄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9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